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各開發區人社、教育、財政部門: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就業優先,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穩步提高中青年新就業占比,鞏固青年人回鞍留鞍來鞍就業創業良好態勢,為鞍山全面振興新突破提供充足人力資源供給,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4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24〕9號)要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合優化吸納就業補貼和擴崗補助政策。合并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的企業,可申請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補貼標準為每人1500元,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待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滿1年以上后,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完善青年就業見習補貼政策。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開展就業見習,更多開發科研類、技術類、管理類、社會服務類見習崗位;繼續面向2025屆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開發院校類見習崗位。優化見習補貼政策,非院校類單位開發的見習崗位見習期限為3至12個月,從2024年9月1日起簽訂《遼寧省青年就業見習協議書》,見習期滿留用率50%(含50%)以下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0元,留用率超過50%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300元,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院校類見習單位開發的見習崗位見習期限為3個月,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150元,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和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距見習協議確定的見習期不足三分之一時,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現穩定就業的,可按協議確定的最長期限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三、提升青年職業技能。鼓勵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評價。參加3至6個月的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的,按規定給予每人每月500元至2000元培訓補貼;參加不低于30學時的企業新錄用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按照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新型學徒制培訓期滿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每人每年中級工5000元、高級工6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開展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含高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評估論證,取得經評估論證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在讀應屆畢業生)可報考相應職業(工種)三級/高級工,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評價補貼。所需資金優先使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結余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結余資金不足的,使用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四、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強化創業支持,優化全周期創業服務,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參加創業創新大賽,推動成果轉化落地。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期限不超過3年、額度不超過3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貸款利率上限為LPR+50BPs。未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租賃場地在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6個月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可申請首次創業場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為1萬元/年,其中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為2萬元/年,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和人才基金支出,其他人員補貼標準為5000元/年,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高校畢業生首次在鞍山市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成功申領創業擔保貸款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落實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按照國家部署,適時啟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保障青年靈活就業合法權益。
五、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基層就業。適應基層治理模式創新需要,挖掘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科研助理等基層就業機會。統籌實施“三支一扶”、“大學生鄉村醫生”等基層服務項目,對納入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對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高定工資、提前轉正定級等政策支持,暢通職業發展通道。
六、幫扶困難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加強與民政、農業農村、殘聯等部門信息共享,及時將符合困難條件高校畢業生納入幫扶范圍,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對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創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給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完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臺賬,為每位有就業意愿的應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確保實名登記跟蹤回訪率、就業服務率達到100%。啟動實施以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青年及就業困難青年群體為重點的青年求職能力實訓工作,結合本地實際確定青年求職能力實訓組織實施單位,辦好實訓師資班和學員班,做好跟蹤就業服務。
七、延續實施國有企業增人增資政策。激勵國有企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八、組織招聘對接服務。大力推廣“就來遼”融媒體服務品牌,充分利用鞍山人社公眾號、鞍山就業抖音號、鞍山校地聯合促進就業平臺等就業服務云平臺,積極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無縫銜接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和離校后“雙百日”攻堅行動,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送省情市情宣講、送政策解讀、送招聘服務、送就業指導、送創業服務、送職業培訓、送工匠精神、送就業典型、送困難幫扶、送權益保障進入高校。人社部門要持續結對幫扶就業壓力大的高校,定向送資源、送崗位、送服務。將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作為“春暖鋼都·惠企護航”保用工促就業助振興系列服務活動重點,發揮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吸納就業主體作用,指導企業規范發布招聘信息,加密招聘頻次,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九、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集成辦。統籌就業與人才政策服務事項,公開辦理流程,明確辦理時限,加快辦理進度,推進檔案接收、補貼申領、社保繳納、落戶手續等政策服務“一件事一次辦”。落實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政策,有條件的地區可給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公寓等支持,為青年就業提供便利。各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設立青年就業服務窗口,依托零工市場、“舒心就業”指導服務站點等現有資源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提供一站式服務。
十、增強制造業對青年就業吸引力。結合重大項目重點企業保障用工引才行動,開展先進制造業職業體驗活動,組織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參觀企業園區、車間廠房,感受工作氛圍,增強職業認知。人社服務專員要歸集適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崗位,依托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系統和招聘平臺,加強數據比對,促進高效匹配。建立先進制造業企業集群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積極納入職稱評審“直通車”服務,賦予相關企業高層次人才舉薦權,推動具備條件的先進制造業企業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
十一、加強就業權益維護。加強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市場招聘行為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招聘、違規收費、“黑中介”等違法違規行為,糾正和防止學歷、性別、年齡等就業歧視。加大就業權益知識普及,在招聘會現場、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辦場所和相關網站發布防范求職陷阱的專門提示、典型案例、維權警示和投訴渠道,增強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風險防范意識和權益保護意識。進一步強化參與企業資質及崗位審核,避免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和各類校園招聘活動中出現不真實、不合法的招聘信息。
各部門、各地區要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作為重中之重,細化落實舉措,明確責任部門和職責分工、時間進度、工作要求。要加強部門協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和工作調度,強化人員保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教育部門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落細各項促就業政策措施;財政部門負責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保障,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政策落實。要積極宣傳遼寧、鞍山良好發展態勢和全面振興新突破的嶄新形象,廣泛宣傳在基層創業成才、拼搏進取的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先進典型,向全社會傳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求賢若渴、招才引智的堅定決心,引導全社會牢固樹立正確的就業觀,進一步營造有利于就業創業的社會輿論導向。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市財政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單位:市人社局就業促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