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遼人社發〔2024〕1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省政府批準,現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如下調整: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1、鐵東區、鐵西區、立山區、千山區、高新區、經開區、千山風景區由1710元調整為1900元;
2、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由1580元調整為170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1、鐵東區、鐵西區、立山區、千山區、高新區、經開區、千山風景區由17.2元調整為19元;
2、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由15.9元調整為17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4年5月1日起執行。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