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不含醫療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范全市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就業創業扶持援助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貫徹執行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組織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和城鄉居民養老金標準和調整辦法,組織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保障機制,組織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辦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職務任免。規范全市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項目。
(六)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
(七)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貫徹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并完善相關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承擔本級機關有權處理的勞動保障類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與分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接省人社廳就業、失業、人才等相關工作,協調促進就業創業、失業及保險、人才創新創造、畢業生就業管理、人事考試等相關工作。
辦公電話:0412-5538216
傳真:0412-5540851
法定工作日:8:30-17:30
辦公地址:鞍山市鐵東區莘英路899號
郵政編碼:1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