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2022年全市職稱工作安排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一科)
2022年全市職稱工作安排意見
為貫徹落實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扎實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圍繞市委市政府重點任務及中心工作,深入推動職稱工作服務鞍山高質量發展,著力打造優質的人才服務體系,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 關于職稱評審工作
(一)持續推進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改革。深入貫徹落實省、市人才工作會議精神,人才評價改革堅持“破立并舉”,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2022年各系列的職稱評審標準按照新修訂后的執行。自主評審單位結合本單位人才隊伍實際,在省評審標準條件基礎上細化完善評審標準條件,促進人才精準評價。
(二)充分發揮用人單位職稱自主評價權。根據需要和實際向用人主體充分授權,繼續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規定程序申請開展自主評審。支持“卡脖子”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自主評審。申請開展自主評審的單位須制定評審工作方案、確定評審標準并做好評審前的準備工作,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履行核準手續后穩步實施,評審結果經核驗、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新申請自主評審單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三)加強職稱評審規范化建設。堅持“誰推薦、誰審核,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申報人員一般應在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創新創業等特殊規定外應在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報。申報人員要實事求是地提供相關材料,繼續落實“個人、單位雙承諾制”。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須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考評推薦,并經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無異議后,按規定報送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各級人社部門、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嚴格資格審核,嚴格按照相應標準條件和有關政策文件審核相關材料。
嚴格組織程序。各評委會要嚴格按照核準備案的評審范圍、專業領域、評審層級以及有關程序規則、公布的時間計劃等組織開展職稱評審工作,不得多頭重復交叉評價和強制評價。各評委會年度例會一般應于11月底前完成,原則上不允許跨年度開展評審。堅持優中選優,寧缺毋濫,嚴格控制評審通過率。實行“評聘分開”系列的高級職稱評審通過率原則上不超過50%。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審結束2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正式發文公布。
規范職稱“評委庫”管理。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嚴格按照權限篩選評審專家,實現評審專家動態管理。積極吸納民營企業高技術水平、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進入專家評委庫。各評委會辦事機構在組織年度例會前,本著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順利開展為原則,根據實際需要及自身評審能力,向相關部門(單位)提出申請,按評審辦法要求跨地區、跨部門(單位)抽取專家組建評委會。
嚴肅評審紀律。評審機構應對評審會議全過程記錄,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評委會投票結果,嚴禁多輪投票表決。職稱申報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并經查實的,按照規定取消申報資格或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對制度缺失、管理混亂、評審質量不高、社會反映較大的評委會,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可暫停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職稱評審權。
(四)優化升級職稱評審服務。職稱申報渠道、方式、條件等各評審機構須提前確定,并做好有關政策措施的解釋、宣傳和信息公開工作。鼓勵通過“三微一端”、短視頻平臺等宣傳職稱政策措施,提升職稱工作的正向影響力。積極探索在例會組織、申報審核、評議答辯等環節的新方式、新舉措。支持和鼓勵各評委會根據實際需要,通過遠程線上答辯、線上評審方式開展職稱評審。
繼續擴大職稱評審參評人員和直接確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范圍。凡在我市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等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均可參加我市組織的職稱評審和專業技術職務直接認定,不再根據檔案代理情況進行開展。
(五)持續加大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務、科研人員的職稱評聘支持力度。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申報晉升同系列高級職稱時,可免予一次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或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結合業務能力水平評價,可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對投身一線表現突出的醫務、科研專業技術人員,在同等條件下,用人單位要優先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享受提前申報、優先晉升崗位等級政策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二、 關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聘任工作
(六)規范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各用人單位要以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干事創業精神、發揮人才效用為目的,優化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崗位數額擇優聘用,逐步實現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除因特殊政策,事業單位沒有空余專業技術崗位的,其新增人員原則上不得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層級不同等級之間,原則上要逐等級聘用上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首次聘用上一層級或新調入未曾聘用過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要聘用到相應層級的最低等級。
以專業技術人員身份招聘或調入事業單位但未取得職稱的人員,可在試用期滿后聘用在十三級專業技術崗位,待考取職稱后進行崗位晉升。
三、 深入推動職稱工作優化人才高質量供給
(七)重點面向市場主體和科技創新主體,精準實施人才服務。聚焦數字遼寧、智造強省建設目標,根據全省統一要求,開展民營企業、中小型科技企業職稱評審“直通車”服務周活動。根據我市企業需要,主動對接、摸清底數,統籌研究傾斜政策,落實好具體評審工作,以人才評價為企業紓困解難,助力企業創新發展。繼續支持和鼓勵高層次人才深入企業一線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務,推動“產才”結合發揮實效。對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才在企業兼職或服務的,其在企業期間的工作業績可作為申報職稱的重要依據。兼職或服務人員經原單位書面同意,允許其在相應企業參加相應系列職稱評審。允許評審機構對企業參評人員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
(八)發揮人才引領服務,助推鞍山全面振興。為貫徹落實《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實施“鋼都英才計劃”的若干政策(2.0版)>的通知》(鞍委發〔2022〕5號)文件精神,我市出臺了《鞍山市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直通車”實施細則》。凡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人事關系,經相關部門認定的急需緊缺人才、海外引進高層次人才、科技成果轉化優異人員、在鞍工作的企事業單位博士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在鞍工作的出站博士后可直接認定副高級職稱。
(九)扎實推動鄉村振興,大力支持縣域經濟領域人才創新創業。繼續實施對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鄉村教師的職稱評審支持政策。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衛生、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原則上應滿足基層服務的有關條件。鼓勵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下沉到基層一線,服務我市鄉村振興發展,根據當地發展需要提供智力服務,其服務成果和質效可作為其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對于服務效果突出、工作實績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可優先評聘相應職稱。在縣域創新創業的優秀科技型人才,可根據其業績、能力和貢獻,允許其破格申報職稱評審。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縣域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根據其工作經歷、學歷層次和所從事專業,按程序直接認定相應職稱。
(十)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良性貫通發展。繼續在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8個系列推動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貫通評價。鼓勵和支持專業技術人才深入生產制造一線提升實操水平,評審機構可根據評審專業所屬行業的前沿發展需要,將專業技術人才實際操作能力作為職稱評審的“加分項”。加強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領軍人才隊伍建設,著力培育一批新時代“工人教授”。
(十一)堅持宏觀人才工作視野,著力優化人才結構。圍繞我市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實施若干重大工程,充分發揮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效果,提供人才要素保障,高質量做好統計調查、平臺搭建、信息采集、資源整合等工作。繼續做好我市重點產業、重大項目、骨干企業人才需求統計調查工作,各縣(市)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人才聯系企業制度,精準提煉人才需求信息并積極對接供給方,協助實施“項目+團隊”的“帶土移植”工程,為引進人才做好服務。
四、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職稱)考試和職業資格工作
(十二)確保考試安全和程序規范。進一步加強考試安全管控,執行考試計劃,強化工作落實,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的考試工作,確保考試安全;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度,依法依規做好核查工作;進一步加強考試制度建設,不斷充實和加強考試監督巡視工作,強化安全教育和考務培訓;嚴肅考風考紀,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對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考試環境。
(十三)認真落實職業資格目錄。嚴格落實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嚴禁在目錄之外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及時跟進目錄調整情況并及時公布;貫徹落實國家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通知;改進服務方式,推進證書發放、查驗便利化。
對本意見未提及的有關職稱工作政策等問題,按現行省、市職稱工作的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