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遼寧省事業單位集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筆試閱卷工作已經結束,根據《遼寧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現將資格審查(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復審)人員的確定
按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用人單位將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復審)(具體人選名單見附件1)。
面試前,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若進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單位向其他進入本崗位面試的應聘人員說明情況。遞補后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二、資格審查(復審)安排
(一)時間安排
2025年5月20日(周二)至5月23日(周五)
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5:00
(二)地點安排
審查地點: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南側
聯系電話:0412-4890303
(三)資格審查(復審)內容
1.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復印材料均一式兩份
(1)《報名登記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丟失的考生,可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重新打印;
(4)專科、本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碼均需在有效期內);
(6)2023年、2024年離校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未就業證明及復印件。其中,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的,由原畢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或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檔案已轉到縣(市、區)級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保管的,由相應的檔案保管部門出具;
(7)2025年畢業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需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學歷證明,證明中需體現學歷層次、專業(與畢業證一致)等信息;
(8)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9)報考“退役軍人”崗位的,需提供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在職的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如已離職可提供離職證明。確有困難無法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11)報考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應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繳納養老保險證明、所在單位工作經歷證明(兩名工作人員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等(附件3);
(12)報考“中共黨員”崗位的,需提供考生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附件4)。
注:
1.請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留2部聯系手機號。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及資格審查材料的復印件招考部門留存2份(請考生將上述材料復印件,按先后順序裝訂好),原件查驗完返給考生本人。
2.凡參加資格審查考生請于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準時報到,對考生因故不能前來現場審查的,可委托他人進行。對委托他人前來的,除需提供考生資格審查需要的原件和復印件外,還需攜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有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
3.考生應對本人報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有關主要信息不實、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和應聘資格,并將記錄有關情況。
4.考生參加資格審查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用由考生自理,請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考試和應聘資格,并將記錄有關情況。
附件1:2024年遼寧省事業單位集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鞍山市臺安縣事業單位擬進入面試(資格復查)人員名單
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