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哪些群體?
答:就業困難人員指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相關條件的人員,一般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具體范圍由省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規定,并實施動態調整。
我省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10類群體:
(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3)登記失業人員中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
(4)殘疾人;
(5)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
(6)隨軍后無工作的現役軍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
(8)烈屬;
(9)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脫貧勞動力;
(10)農村低收入勞動力。
另外,5類群體可參照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相關政策:
(1)登記失業期間無法實現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且接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介紹的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等相適應的工作累計2次以上仍未能實現就業并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
(2)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農民;
(3)非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脫貧勞動力;
(4)非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農村低收入勞動力;
(5)符合條件的孤兒。
二、就業困難人員同時具有多重身份如何認定?
答:就業困難人員初次認定時符合多項身份條件(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中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殘疾人、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等),需自愿選擇其中一項身份申請政策扶持,后續申請享受政策以初次認定并享受政策時身份為準,不可重復。
三、勞動者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有哪些申請方式?
答: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勞動者可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渠道提出認定申請:
(1)線上渠道包括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或遼寧人社小程序等。
(2)線下渠道包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含街道、鄉鎮基層服務平臺);受街道、鄉鎮基層服務平臺委托,社區服務平臺。
四、勞動者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勞動者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或《參照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相關政策人員申請認定表》1份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3)符合認定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
五、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流程是怎樣的?
答:勞動者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時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申請人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或《參照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相關政策人員申請認定表》;
(2)受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對,必要時進行入戶調查;
(3)縣級及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認定,并在省就業管理服務信息系統記載相關情況;
(4)受理機構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六、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的辦結時限是幾天?
答:我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含公示5個工作日)。
七、公共就業服務部門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哪些就業援助服務?
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就業困難人員免費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創業服務等就業援助服務。
八、我省針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幫扶政策都有哪些?
答: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就業幫扶政策可以概括為“兩優惠三補貼”。
“兩優惠”包括稅收減免優惠、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優惠。
“三補貼”包括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公益性兜底安置的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九、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時,“距離法定退休5年以內”的節點如何界定?
答:《關于規范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的通知》明確了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年齡辦理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退休。以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年齡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第三條及《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勞社發〔2004〕50號)有關規定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1月1日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根據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后申請人所對應的法定退休年齡確定其是否滿足“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