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后,失業保險業務經辦將使用省級集中的失業保險信息系統,失業保險經辦方式也將進行調整,現將失業保險征繳相關問題解答如下:
1.失業保險新參保的用人單位如何辦理失業保險參保登記及失業保險征繳業務?
【答】2022年1月1日后,新參保的用人單位在登記注冊地所屬的縣(市)、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參保登記及失業保險征繳業務(單位登記、職工參保登記、停保續保、繳費申報等業務),也可以通過遼寧政務服務網(https://www.lnzwfw.gov.cn/)線上平臺辦理。
2.已參加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如何辦理失業保險征繳業務?
【答】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參保的用人單位其參保地保持不變,仍在原參保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征繳業務(單位登記、職工參保登記、停保續保、繳費申報等業務),也可以通過遼寧政務服務網(https://www.lnzwfw.gov.cn/)線上平臺辦理。
3.在鞍山市只參加失業保險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如何辦理失業保險征繳業務?
【答】在鞍山市只參加失業保險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在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征繳業務(單位登記、職工參保登記、停保續保、繳費申報等業務)。
4.機關事業單位如何辦理失業保險征繳業務?
【答】機關事業單位在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征繳業務(單位登記、職工參保登記、停保續保、繳費申報等業務)。
5.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繳費人數是如何規定的?
【答】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對應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執行。單位繳費基數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確定。失業保險繳費人數同養老保險繳費人數保持一致。
6.失業保險參保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名稱等基本信息如何辦理變更?
【答】失業保險參保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名稱等基本信息同養老保險一致的,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參保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名稱等基本信息同養老保險不一致的,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7.失業保險繳費人數同養老保險繳費人數不一致的如何處理?
【答】失業保險繳費人數同養老保險繳費人數不一致的,請前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調整成一致,再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征繳業務。
8.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如何辦理失業保險補收補繳和退收退款?
【答】參保單位申請補收失業保險費的,請前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單位申請按月整體退費的,請前往稅務部門辦理。參保單位申請個別人員退費的,請前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9.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如何辦理失業保險繳費記錄修改?
【答】失業保險繳費記錄缺失或存在錯誤的,參保單位請前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10.失業保險到賬劃賬業務如何辦理?
【答】參保單位到稅務部門繳費成功后,實際繳費金額與申報金額一致的,系統自動進行到賬劃賬;實際繳費金額與申報金額不一致的,請前往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