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2021年全市職稱工作安排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一科)
2021年全市職稱工作安排意見
為持續深入推動職稱制度改革,充分發揮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著力提升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服務水平,服務鞍山高質量發展,實現“十四五”規劃的良好開局,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 關于職稱評審工作
(一)持續加大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務、科研人員的職稱評聘支持力度。鑒于疫情防控已進入常態化,為激勵廣大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繼續執行有關職稱評聘傾斜政策。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申報晉升同系列高級職稱時,可免予一次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或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結合業務能力水平評價,可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對投身一線表現突出的醫務、科研專業技術人員,在同等條件下,用人單位要優先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享受提前申報、優先晉升崗位等級政策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二)深入推進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改革。重點要以激發人才活力為目標,堅持品德、能力、業績、貢獻評價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著力克服“四唯”傾向,規范職稱評審專業,修訂完善我市各系列職稱評審標準,優化評審辦法和程序,合理設定施行日期或過渡期。
(三)充分發揮用人單位職稱自主評價權。繼續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規定程序開展自主評審。申請開展自主評審的單位須制定評審工作方案、確定評審標準并做好評審前的準備工作,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核準手續后穩步實施。申請自主評審單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四)加強職稱評審規范化建設。堅持“誰推薦、誰審核,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申報人員一般應在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創新創業等特殊規定外應在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報。申報職稱人員要實事求是地提供相關材料,繼續落實“個人、單位雙承諾制”。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須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考評,并經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無異議后,按規定報送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
嚴格組織程序。各評委會要嚴格按照核準備案的評審范圍、專業領域、評審層級以及有關程序規則、公布的時間計劃組織開展職稱評審工作,不得多頭重復交叉評價和強制評價。各評委會年度例會一般應于11月底前完成,原則上不允許跨年度開展評審。堅持優中選優,寧缺毋濫,嚴格控制評審通過率。各系列高級職稱評審通過率原則上不超過50%。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審結束20個工作日內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正式發文公布。此外,為積極跟進推動我市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對現從事專業與所持有職稱專業不一致的人員,除有特殊規定的系列外,本著“干什么、評什么”的原則,允許其按規定條件參評現從事專業的高一級職稱。機關單位人員、參公單位人員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可享受職稱評審“一步到位”政策,“一步到位”政策在取得專業技術職稱后,不再適用。
規范職稱“評委庫”管理。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嚴格按照權限篩選評審專家,實現評審專家動態管理。積極吸納民營企業高技術水平、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進入專家評委庫。
嚴肅評審紀律。評審機構應對評審會議全過程記錄,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評委會投票結果。職稱申報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并查實的,按照規定取消申報或評審資格,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對制度缺失、管理混亂、評審質量不高、社會反映較大的評委會,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可暫停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職稱評審權。
2021年,通信工程、經濟系列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高級,無人機科學與工程、快遞工程、技術經紀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權暫不下放到市一級,繼續由省相關部門開展評審。
(五)提供更加便捷的職稱評審服務。各評審機構要及時公布職稱評審工作計劃,進一步明確職稱申報渠道和方式,持續加強職稱評審服務政策宣傳和信息公開,積極探索在例會組織、申報審核、評議答辯等環節的新方式、新舉措。鼓勵通過申報樣例、樣表、短視頻等方式逐步將文字型辦事指南向通俗易懂的多媒體形式轉變,積極配合推進職稱服務標準化改造。支持和鼓勵各評委會通過遠程線上答辯、線上評審方式開展職稱評審。精簡職稱申報材料,充分利用數據統一共享開放平臺,加大政府官方后臺核查核驗力度。
(六)加快推進職稱信息化改革。本著“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各評審機構要認真收集歸納整理歷年的職稱評審工作信息,重點是全面梳理各系列、各層級、各年份職稱評審通過人員的相關信息,按時統一錄入數據庫。力爭今年底前完成2009年以前的歷史數據整理歸集工作。各評審機構一定要壓實責任、積極協調,指定專人負責,高質量完成職稱評審信息收集、統計、錄入工作。逐步完善專家評委庫信息、職稱政策文件等電子文檔,為信息化改革打好數據基礎。
二、關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聘任工作
(七)優化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要充分發揮崗位設置在引進人才和激發人才活力方面的作用,各部門(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人才發展變化動態調整三類崗位結構比例。對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領銜的團隊或承擔國家、省、市重點科研工程項目、重大課題研究的事業單位可申請開設特設崗位,特設崗位實行專家引領、依托項目、動態設崗、專人專崗管理,聘用標準應不低于本單位其他同層次人員。
(八)嚴格規范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工作。各用人單位要以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干事創業精神、發揮人才效用為目的,優化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崗位數額擇優聘用,逐步建立健全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事業單位沒有空余專業技術崗位的,其新增人員原則上不得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層級不同等級之間,原則上要逐等級聘用上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首次聘用上一層級或新調入未曾聘用過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要聘用到相應層級的最低等級;政策性超崗聘用人員在本單位具備相應級別專業技術崗位空額時,要優先納入崗位管理。
三、著力落實職稱工作服務人才強省戰略
(九)突出重點為創新發展賦能。聚焦數字遼寧、智造強省發展戰略,圍繞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精準實施職稱評價和人才培養服務。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自主開展職稱評審。鼓勵開展中小型科技企業職稱評審“直通車”服務。在各系列職稱評審中,允許企業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對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才在企業兼職或服務的,經原單位同意,允許其在相應企業參加相應系列職稱評審。支持柔性引進人才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對引進或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根據其能力、業績和貢獻直接評定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十)進一步擴大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貫通發展領域。各評審機構要按照國家、省有關工作要求,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系列職稱評審為工作重點,強化技能貢獻,突出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并積極探索在新領域組織高技能人才參加相應系列職稱評審。
(十一)圍繞“三篇大文章”等重點領域搭建人才供需平臺。市人社局將緊扣數字遼寧、智造強省發展戰略,圍繞 “三篇大文章”中涉及的重點產業、重大項目、骨干企業人才(項目),有針對性的開展需求調查。請各縣(市)區、各部門積極作好配合,由專人負責,根據企業需要建立人才聯系企業制度,及時發布人才(項目)需求信息,積極協助實施“項目+團隊”的“帶土移植”工程,為引進人才(項目)做好服務。
四、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職稱)考試和職業資格工作
(十二)確保考試安全和程序規范。進一步加強考試安全管控,執行考試計劃,強化工作落實,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的考試工作,確保考試安全;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度,依法依規做好核查工作;進一步加強考試制度建設,不斷充實和加強考試監督巡視工作,強化安全教育和考務培訓;嚴肅考風考紀,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對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考試環境。
(十三)認真落實職業資格目錄。嚴格執行國家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嚴禁在目錄之外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及時跟進目錄調整情況并及時公布;改進服務方式,推進證書發放、查驗便利化。
對本意見未提及的有關職稱工作政策等問題,按現行國家和我省、市職稱工作的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