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統一養老保險政策的若干意見》遼人社【2020】23號要求,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自2020年7月起,申報養老、工傷、失業三項社會保險費須統一繳費基數核定,即單位繳費基數以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確定。(單位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申報醫療(生育)保險費繼續按照單位在職職工上月應發工資總額作為單位繳費基數,且單位繳費基數不得低于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單位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
市社保中心申報核定部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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